FO-N-001客人遗留物品处理

PMS产品运营组发表于:2024年09月02日 17:16:31更新于:2024年11月18日 17:06:20

适用品牌:所有品牌

更新日期:2024/7/23

更新人:许宁元/李浩翔

 

目的:妥善处理客人物品,确保客人能第一时间寻找或在询问时,员工能给出准确响应。

 

标准流程

1. 发现遗留物品

服务人员发现客人遗留物品,将物品放入透明自封袋;记录房号/地点、物品名称、数量

在服务群告知前台,同步相关信息。

2. 交接/移交

第一时间交接/移交前台工作人员,再次同步信息:房号/地点、物品名称、数量。

3. 联系客人

前台收到物品后,优先使用SCRM联系客人(沟通可留痕),次选拨打电话告知客人发现其遗留物品,询问是否需要及如何处理。

4. 邮寄/保管

场景1- 客人要求寄送快递:记录客人邮寄的相关信息,核对无误后当天处理寄出,在“XPMS系统-前台管理-遗留物品“模块中登记寄出及收件人信息并上传快递单。注意:如是客人原因遗留,由客人自行承担邮寄费用,酒店原因,由酒店承担。

场景 2 - 客人返回领取:核对客人信息,客人做书面签收。前台在“XPMS系统-前台管理-遗留物品“模块中登记领取并上传签收单。

场景 3 - 客人委托领取:核对客人预留信息,并留下被委托人信息(姓名,身份证号,联系方式等)及委托人签收单,在“XPMS系统-前台管理-遗留物品“模块中登记领取并上传相关信息及签收单。

场景4 - 如联系不上客人(交接次日继续联系),或找不到失主,前台员工将物品妥善保管,填写《遗留物品标签》及“XPMS系统-前台管理-遗留物品“模块中登记并上传沟通记录截图,将物品与遗留物品标签一同放置遗留物品保存处。

情况 5:若客人表示不要了,前台员工应填写《遗留物品标签》及“XPMS系统-前台管理-遗留物品“模块中登记并上传沟通记录截图,将物品与遗留物品标签一同放置遗留物品保存处。

5. 无人认领且超期物品处理

保存时间:水果鲜食1天,有密封包装的食物1-3天,其他物品3个月(未开封酒水、洗漱化妆品、文件书籍、玩具等),贵重物品6个月(电子产品、首饰、现金等)。

处理:在规定保留期限后如未找到失主的,除贵重物品外的失物可交由发现该遗失物品的员工处理。对于贵重物品,一年二次的清查, 返回到店长处理决定。


注:“客遗物品登记”在XPMS系统-前台管理-遗留物品“模块中(目前只有电脑端可用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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